您好,我想问一下情况,就是我上个礼拜四跟公司提出的离职,也写了离职申请。礼拜五下午快下班的时候,行政过来告诉我,可以交接工作,直接走人了,我们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都不知道让我突然走的这种情况,请问这个合法吗?我现在已经走了,应该怎么办呢?我的工资和提成也没给我结清,。另外,我提出离职的原因是,公司让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看过后发现好多不合法的地方,拒绝了签订,公司要求必须签,所以我提出了离职。在我之前有好多提出离职的,但是我是资历最老的一个,是先让我直接走的。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12-20 02:28首先,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您认为公司的合同条款不合理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提出,那么这可能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您在离开前未得到应有的工资和提成,则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来追讨这些款项。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任何不满,也可以考虑通过投诉、申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最后,关于公司要求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新合同中的条款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您有权拒绝并坚持保留原来的合同。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侵犯了您的权益,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决定。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