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受到了家暴,我要离婚。现有一女3岁,在结婚前有一套53平米的房子,是用我老公的名字买的。还有一套67平米的房子是用我的名字买的(婚后),我想让女孩跟父亲,请问我可以分到多少财产,谢谢
2024-10-06 05:44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关于您的问题,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根据中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遭受家庭暴力,且该行为对另一方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并要求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进行协商。 对于房产方面,如果您认为女儿应当跟随父亲生活,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法院通常会倾向于保护弱势一方,即女性。 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赠与所得等特殊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房子过户至自己名下,然后通过诉讼方式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至于财产分割,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例如,如果房产是由您和丈夫共同购买并登记在您的名义下的,那么房产应该是共同财产,您有权获得一定比例的份额。此外,如果您的孩子年龄不满18岁并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您也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赡养费。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有必要,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