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江西上饶德兴市人,我在当地一家公司上班己三月余,工作一直诚恳恳,公司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故把我给辞了,且在领工资时要我在所谓解除合同书上签字,我当时签了,请问现在还能维权吗?
2025-02-05 23:22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你入职后未及时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不公待遇或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还可以通过向工会或者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建议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