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了协议写的是车,房,子女,都归男方所有并抚养,猪场的经营权归女方,离婚后的第六天我,去贷款买了辆车,他就要回来要我的猪场他的理由是猪场归我了,可是猪不归我,地皮不归我,我想知道这个合理吗?
2025-03-23 02:07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房产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财产。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并且双方均同意该协议,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下,一方在离婚后购买了个人财产,这可能违反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应遵循公平原则进行财产分配,即双方应按照各自的收入、资产情况等合理划分财产份额。因此,对方有权要求对您的猪场进行评估并确定其价值,以确定是否可以作为离婚时应分得的一部分财产。 至于是否将猪场视为属于自己的土地,也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断。一般来说,农村地区的土地使用权通常是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协议或者集体组织的管理来决定归属。如果您认为猪场的土地属于您,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确认土地所有权,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建议您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同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