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房产一套。婚后将其变卖换购了另一出房产。且还余下部分钱款。离婚后需要怎么分配?
12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平分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和拥有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则该财产归个人所有。 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买并以个人名义登记的,那么这通常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其他证据表明该房产是为共同生活而购买,否则该房产将被视为个人财产,并且其增值部分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以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起登记),则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无论是否用于共同居住,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及其增值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剩余的钱款,由于它不是用来购买房产的部分,所以它应该按照各自对家庭贡献的大小来决定如何分割。如果有协议约定,可以参考;如果没有,则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进行分配。例如,一方可能贡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孩子或者提供经济支持,从而享有更多的份额。总之,分割财产的原则应该是公平合理,考虑各方的实际付出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