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下, 我们学校,我们在校两年半,一年400元住宿费,一学期200,我们是一学期交一年的,我们学校学生交了三次,一共1200,现在我们上了两年半,理应给学校1000应该退200,现在学校不退钱。这个是付法律责任吗?
2025-04-05 21:5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学校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学生在学习期间享有合理的住宿费用退还的权利。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生有权要求商家(本案例中的学校)在合理期限内将已收取的未使用的部分退还给自己,而并非仅限于剩余的学习年份。因此,您有权利要求学校退还剩余的住宿费。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学生依法享有受教育权”。这意味着,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和环境,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立即与学校沟通,要求其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如果学校拒绝退款或者拖延时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合法渠道,如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