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溧水区洪蓝镇承包一百多亩田自己挖的蟹塘,签合同十二年2014年签合同的,现在国家工程要强制性拆除,有这个道理吗?
2025-03-25 09:10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方案。如果您的承包地被纳入国家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那么有权决定是否征收或征用您土地的权利人是政府。如果您认为该决定不合理,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任何可能发生的拆迁补偿事宜,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