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老板开的一家店里上班八年,没有签合同,现在老板不要我上班了,因为之前上班一直没有给我买过社会保险,现在我去劳动仲裁机构告老板给我补缴保险,他为了不赔我们员工的保险和补偿金,现在把店里法人代表给换了我们该怎么办?求解答?
2024-10-30 13:2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 法律纠纷。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能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劳动争议。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并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同时,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老板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等),也可以一并提出索赔。 法律后果。如果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老板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以及因迟延履行而产生的利息等。 经济负担。补缴社会保险费及赔偿金可能会对您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决定前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情况。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仔细分析具体情况进行妥善应对,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