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暑期找了一份暑假工,说让我们去当乐高教育的老师,工资1600加提成。但是去了做了十天之后还是天天让我们招新,发传单要号码。我们做了十五天之后和老板谈了,老板给了新合同,按每个号码八元钱收费,上班时间自由,我们一直做到月底大约要了些几十个有效号码。今天发工资了,老板只给前十五天的工资,还无故克扣了,只算百分之六十。请问我还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吗?
2021-06-0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