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车贷。因产生逾期(后期都是把钱补进去了的)然后担保公司把我们车扣了。让我们交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签的合同上面写的有)和5000的催收费。才把车还给我。贷款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可以不交违约金取回车吗?
1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贷款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可能涉及到非法占有财物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行为。 关于您提到的违约金和催收费,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对借款人的违约责任,根据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借款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或惩罚性赔偿。但是,如果这些费用超过了合理范围,超出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因此,您可以要求贷款公司退还这部分费用。 至于是否能取回车辆,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除非您已经支付了所有的贷款余额,并且没有任何未清偿债务,否则您有权要求贷款公司归还车辆。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