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合同的问题,我租了两间铺面,由于一间我空闲着,我转让给其他的人,现在房东要收房子,对方要求退转让费,而且这转让费高出了我当初转出去的数,我该不该给,合同如下图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图片,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合同中可能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如果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内收回房屋,那么房东有权在您的承租期间收回房屋。这种情况下,房东有权要求您退还租金和其他费用。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房东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而只是规定了租赁期限,则房东可能需要提前通知您并支付给您相应的补偿金(如提前解约补偿)。 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可能会与您协商,在不影响其权益的情况下,允许您继续使用房屋,但需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对您的支持或补偿。 如果房东已经明确表示不接受任何补偿,并且您不愿意支付违约金,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解释,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