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加班在厂里下楼梯脚扭了骨折了,当时没有去工伤鉴定,现在快两个月了,脚已经好了,请问现在还可以去鉴定吗?能得到赔偿吗?厂里说超过一个月就不能鉴定了,也没有什么陪偿的,是这样吗?
2025-10-03 12:1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和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首先,您需要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即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如果确实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工伤鉴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已经恢复到可以正常行走的程度,并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那么您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并进行相关鉴定。对于具体的赔偿问题,这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数额将取决于您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以及您的工资水平等因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