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公公把房子建在五保户的田里,1996年,国家田调整,村委把五保户的田分配到农户,农户要公公每年交给她两百五十斤杂交稻,96年一直交到如今,2003年房子办了土地证,,今年春节农户要我把房子拆掉,还她地皮,请问,这块地皮属于她家吗?我该如何来维护我的权力,?!
24天前您的问题是关于农村房屋和土地权属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地块曾经是五保户的土地,后来被分配给农户,并且通过土地证书确认了所有权。现在,农民要求拆除并归还土地。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通常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后,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管理。因此,土地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村委会或者乡政府。如果土地确实是由村委会或乡政府管理的,那么其使用权应当归属相应的管理者。 其次,农民是否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使用,而并非全部转为个人所有。所以,即使土地最初是五保户的土地,但如果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如征用、转让等,也不应视为个人所有。 再次,农民是否有权利要求收回土地,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农民能够证明自己对该块土地拥有合法权利,例如通过诉讼等方式取得了土地所有权,则有权要求收回土地。但是,农民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