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租期内协商提前搬走一个月,现在要退押金,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租房押金,我想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你们能帮助我,非常感谢
2024-11-04 05:02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有权要求返还租赁物,并请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退还剩余租金。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与房东就提前搬走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相关手续,那么您有权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退还剩余租金。 同时,如果您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比如逾期交纳房租等,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房东提出具体的违约事实和证据,以便房东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来决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如租赁合同、沟通记录、付款凭证等,这将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房东仍然不配合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