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清楚我说的有没有人信,我两年多以前被自己的老板强奸,后来老板的朋友强奸,他的朋友是在他拿吃饭后出来的,因为女儿读初三下半学期我怕对女儿不好,忍了下来,可又被老板的朋友骗奸,他开始说他没有老婆,后说有妻没钱,自是骗我身心玩一玩,叫你情我原,他有老婆,止要我不要他钱,不要他离婚,他要我一直到老,他们这样真不犯法吗?他们真的不能告不了吗?望真心有人帮,还有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好多都是共产党员,家人也大多是关员,
2024-07-09 03:43首先,我非常同情您所经历的这些不幸事件。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强奸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您的老板还是他的朋友,如果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强奸,那么他们都是违法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您提到的“忍了下来”可能意味着您当时没有立即报警或者采取法律行动。但即使时间已经过去,您仍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在中国,强奸罪的追诉时效一般为五年,如果证据确凿,即使时间较长,依然可以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他们的朋友和家人大多是共产党员,家人也大多是关员”,这并不影响法律的公正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如何,都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 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详细咨询您的法律权益和可能的法律行动。同时,考虑到您女儿的情况,您可以寻求心理辅导或支持,帮助您和女儿度过这段困难时期。请记住,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法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可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