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民让大家交电子道闸与监控的电费,当时只说是电费,共收取4000余元,但是只交了900元,剩余钱,他说要作为小区建设资金,省得以后再交麻烦,请问这是否犯法?
2025-06-13 06:20您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不正当获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寻求法律援助和保护。同时,也要注意保存好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