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签了个房屋租凭合同压一付一,在2018年3月9号签10日入住,签合同的时候交了俩人月的钱,3月22号对方又要叫我交下个月的房租,这个合理吗?主要是我才住12天,如果不交对方就要做房
2025-06-13 07:54尊敬的客户,您好!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建议您可以与出租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一般来说,如果在租房期间遇到任何争议或不满意的状况时,双方应该通过友好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需要支付下个月的租金,那么您可以向出租方提出您的理由,并要求他们给予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另外,由于您已经住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此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您是否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也可以考虑终止租赁合同并寻找其他合适的住所。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请务必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