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收到业主申请书后不给办理怎么办?
15天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的维修资金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因此,《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在申请维修基金时应提交的文件和手续,并且要求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或者不予同意的决定。 如果街道办事处收到业主申请书后一直未予答复,建议您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诉讼。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