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北京市的律师代理行政纠纷案件。当事人之前承包村里的耕地,有承包经营权证书,到2026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村里将土地收回,发包给了其他人,并且将土地的用途改变,改成了商业用地,并且签署的耕地调整协议书是以当事人的名义签的。村里给了补偿,每年每平方补偿0.5元,当事人这边有两亩地,大概2000平。当事人之前起诉,2016年12月13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判决败诉,认定合同有效,后当事人上诉至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另吉林省高院告知当事人重新起诉立案。现当事人想委托律师代理,能够接受律师费用,详细问题跟律师面谈,希望律师尽快联系。案件在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15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我是来自北京市的专业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村委会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应当通过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合同进行流转,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被侵害了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我无法在此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因为这涉及到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但可以肯定的是,您应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请您放心,我会尽全力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请随时联系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您的具体需求并为您提供最佳解决方案。期待您的来电!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