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去年17年10月30日前十五天,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单方面不续签,当时人事让我签了辞职申请书,没有多想就签了,我现在还可以重新找劳动仲裁吗,还可以拿到我的补偿金和失业金吗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已经与公司签订了离职协议,并且没有对合同的继续履行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诉,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待遇。请注意,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一定的程序性步骤,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在签订离职协议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其他违法情形,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无效或者撤销。 最后,如果您的情况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