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O11年2月14号进余姚中建公司上班至今以8年了,我于2Ol8年7月14号早上在我住宿门口发生点小小的交通事故,中途休息了两个月零一天,在9月16号我去公司上班到了晚上8点钟的时候厂里的车间领导给我打来电话说老板叫我不用去公司上班了。我问理由是关心我的身体,为什么老板怎么黑心呢?在我出点小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又不开给我辞退报告书面材料。我一个外来民工现在不知道咋办。特前来法律咨询。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谢谢。
14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遭遇了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在劳动法中,劳动者有权享受基本权利和福利待遇,并且享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主管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 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要求处理。 在必要的情况下,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