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995年上班,2005年国企转制(卖了),2015年该企业由政府收回原有职工从新上岗包扩参加买断和不参加买断的,参加买断的从新签劳动合同,我没参加买断用从新签劳动合同吗?下岗期间的医保社保由谁负责?上班一年多劳动合也没签,医保社保也没交企业的理由是没解除原来的劳动合同交不上,现在生病住院的医疗费应该谁负责。谢谢!
6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的情况,关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建议您与原单位进行协商或咨询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 关于医保和社保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医保和社保是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福利保障项目。如果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没有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导致无法按时缴纳医保和社保费用,可能会影响到个人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了解具体的解决方案。 对于您所提及的医疗费用问题,如果您是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医疗保险条款,并且能够提供证明合同的有效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医疗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还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确定。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