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去年在原公司辞职,上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我辞职请求,并发放了离职证明,2017年元月份我一直工作至公司年会结束,月基本工资是5500,现在公司拒绝付我工资,找一大堆理由扣除我全部工资,并把去年年底发放的1500块钱年终奖说成是到岗激励奖,也从元月份工资里面扣除了!请问一下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6天前首先,您有权获得您的应得工资。如果您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得到了公司的批准,那么您的合同应该自动终止。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剩余工资。 其次,如果公司以任何方式试图从您的工资中扣除奖金或其他款项,这可能是不合法的行为。请确保保留所有与工资和奖金相关的文件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关于您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不当行为的最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