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给别人打架了,把对方头打破了,身份证被派出所带走了,是对方先给我们动的手,然后我们五个人揍的他们两个,这个事一直是我老板在中间解决,今天老板给我打电话,说派出所打电话了,问我们这边给对方多少钱,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啊?
5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我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您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其次,您与对方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而不是通过暴力解决问题。如果双方同意和解,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聘请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赔偿的问题,由于您尚未获得法院判决,因此无法确定具体金额。如果您认为对方的损失确实较大,可以考虑向对方主张经济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赔偿的数额应当基于事实依据,并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