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你好,我签的合同期是2017年2月16至2020年3月15号现在老板不是破产是厂不开了如果赔偿的话应该怎么赔给我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合同解除的原因。首先,您需要确定劳动合同是否因企业破产或其他合法原因而提前终止。如果是由于企业破产导致的合同提前解除,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与工作年限相关,具体标准如下。 -工作不满一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工作满一年不满十二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工作满十二年以上的,按二个月工资计算。 其他可能的赔偿。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协商解决。在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