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投资建的冷库,乡政府给我签订的合同无息使用土地49年,但是后来政府合并,当地村民在我的工厂前挖了一个大沟,乡政府也不管,现在想找律师代理相关事宜。
2024-06-27 12:11您的情况涉及到合同履行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首先,您与乡政府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无息使用土地49年,这在法律上属于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您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如果当地村民在您的工厂前挖沟,影响了您的正常经营,这可能构成对您土地使用权的侵犯。您可以首先尝试与村民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请求政府介入协调。 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委托律师代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文本、土地使用权证明、现场照片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及时采取行动,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同时,考虑到政府合并可能带来的影响,您可能需要了解合并后的政府机构对原有合同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如果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