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下我和我前夫离婚了,就从他加我户口令立出来,结果他们那搬迁大队不知道我们离婚,把我那份钱给了我前夫,我前夫也没告诉我就拿走了,时隔6年我才知道,问下这属于欺骗行为吗
27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纠纷风险。首先,关于您与前夫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约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各自应得的部分。如果您在离婚时没有详细说明财产分配情况,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重新确定财产分割。 其次,关于对方将您的户口迁移文件作为给付条件的行为,如果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道德准则,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欺诈行为。具体来说,如果您的户口迁移文件被用于非法交易或其他不正当目的,则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最后,对于对方未经同意擅自挪用您财产的行为,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