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内双方协议把购买的房子公证为其中一方的私人财产并且把房款月供完。这样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2025-07-01 17:30尊敬的用户,您的问题涉及到了婚姻家庭法和房地产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且将该房产作为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通常被认为是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所有人,而非特定的一方。因此,即使夫妻双方同意将房产归一人所有并由其支付全部贷款,这种行为也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共有财产处理方式。此外,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产登记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可能被视为一种私下的财产约定,但这种约定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