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上半年在邵东县城购买一套联建房,因开发商违规建筑,办理房产证费用过高等原因到现在才开始办理不动产证。 办证时开发商要求提供购房收据,因为多次交款,多张收据,其中两张丢失。在我强烈反复要求下,开发商说只找到一张,还有一张五万的收据找不。本来办证也只要补交七千多,因为五万的收据没有,要我补交一万五,相当于多交八千五,否则拿票据,拿不出票据五万不要补交,多交八千五,对我“仁至义尽”。 票据不是正规发票,就是一般收据。 1.我最后尾款,水电立户费都交了的,而且精确到元角分。 2.合同上也写明,装修领取钥匙付清总款。 3.此案件诉讼费用多少?
2025-10-17 10:1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是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原告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等。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向法院提交,以减少诉讼费用。 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注意保留好所有的收据和付款凭证,并且在必要时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