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54岁,大超市随便找理由开除员工,克扣工资,找劳动仲裁部门,说女性超过50岁不归他们管,这种说法对吗?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依据的是哪一个法律?第几条?
2024-10-29 10:59您好!关于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下。在您的描述中,没有明确指出您所在的具体情况或涉及的法律法规。因此,我无法直接提供法律建议。 然而,一般来说,在中国大陆地区,企业不得因性别、年龄等因素而随意解雇员工或者克扣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些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问题,请考虑与相关组织(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并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同时,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采取合法途径来解决,比如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提醒您注意,提供的信息可能不够具体,导致无法给出准确的法律建议。请您详细说明具体情况以便于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