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黄晓晓,女,2017年5月24号,在上海,浦东新区,佳林路59工作,因误用女同事朱某晾衣架,被打。初来乍到,忍忍算了。当时没报警。5月27号深夜二点,朱某带男人到公司宿舍(女宿舍为我和朱某共用)敲门并威胁打我。我感觉危险拒绝开门,然后他们撞门,我护门防止门被撞开,却被门把所伤。便报警了。 第二天,公司老板认为我报警晦气,解雇我,且立马搬岀宿舍。次日我去公司讨当月薪资。老板谢某请三个男人在门口,不让我进门,并在门口被老板谢某抓住,且被前女同事夏某毒打。我当时呼叫救命并报警。 被朱某两次打,致我早孕流产。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被夏某毒打,致我脖子疼痛至今,行动受阻。且至今没拿工钱。
2024-10-27 12:41您遭遇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职业歧视,这是一起严重的侵权事件。首先,关于您的健康状况,如果您确实已经怀孕并且因为遭受暴力而流产,那么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相关的赔偿金。其次,关于您的职业歧视,根据中国的劳动法,雇主不得以性别或其他个人属性作为雇佣或解雇员工的理由。如果您的雇主违反了这些规定,您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最后,关于您的经济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例如请求雇主支付未发工资以及赔偿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