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问题,我租的别人的房子,因为我有事回家,房子就给一个朋友居住,而我这个朋友又让他的朋友在这里住,在我朋友的朋友住期间,不知道什么原因,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说不让房东给我租房了,叫我去派出所解决,我去派出所后说我朋友的朋友是做传销,让我搬走,但是不退我一分钱,还有半年的房租和押金,我这样的情况房东有没有责任退还剩下的房款,我该怎么去处理
24天前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可能存在一些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了解法律条款。了解关于租赁合同中有关违约行为的规定以及房东是否有权在您未能履行义务时要求您承担额外费用。 联系房东。直接联系房东并表达您的立场和需求,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接受延期支付租金或押金,并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 寻求调解。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不合理或不公平,请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房屋管理公司、房地产经纪人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以帮助解决纠纷。 咨询法律意见。如果房东拒绝协商或者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尽快采取行动。尽快采取行动处理这个问题,避免因拖延时间而导致进一步的问题和损失。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