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海门招商重工造船厂离职,我来到烟台造船厂,海门那边先工作单位,到日子开支不给我开,说是本人签字给开,不签字不给开,这不欺负人吗,还叫我大老远跑去。请问我不去能开来吗?
2025-08-11 08:09您好!关于您在海门招商重工造船厂离职后,在烟台造船厂的劳动关系和工资待遇等问题,建议您详细了解一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中关于离职程序、薪资发放等的具体约定。 如果您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例如需要员工书面确认离职并签署离职手续文件,那么您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这样的具体规定,您可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违约金等。 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有疑问或者不满,可以考虑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合同条款及法律法规来确定解决方案。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