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就职期间如果提出辞职公司已经通过书面同意了我也有证据还有一个月就就到约定辞职时间我想问一下公司无故降级这个劳动局管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事项,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劳动法中,员工在离职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已经在约定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得到了公司的同意,那么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护。 其次,关于公司是否无故降级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条款和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建议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政策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有明确规定,并且这些规定是否被严格遵守执行。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绩效考核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抗辩依据。 最后,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无故降级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例如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