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我准备辞职 发现单位在2014 2015年 2016年 三年给我保险缴少了 每个月奖金7000块钱 单位只给按最低缴存基数缴的 2018年还可以追诉以前的保险少缴的部分嘛
2025-10-03 13:43你好,关于你提出的关于社保和奖金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存在社保缴费不足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且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至于奖金部分,根据《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你认为你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差额。 综上所述,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沟通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