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聘的老师,教育局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属于在编人员,还交了5000块钱押金,扣押证书不给,属于违法行为吗?可以起诉他们吗?
2025-03-17 08: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确实可能涉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教育局没有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没有将您纳入在编人员管理,那么您有权要求教育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关于缴纳押金和扣押证书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非法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您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