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22号在海门定了套房,25号的时候签合同的时候付了29万,成交价是51万,贷款30万,当初交了交的钱开了两张发票,一张21万的发票是开发商开的,一张8万元不知道是谁开的,等于就是我多交了8万元
2024-09-28 14:3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开发商开具的发票金额。如果发票上显示的是开发商开具的,那么可能是由于开发商收取了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或者管理费用等。这种情况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接受的,并不会构成欺诈行为。 其他发票开具者。另一张发票上的金额为8万元,这可能是由第三方如中介公司、评估机构或者其他与交易无关的人开具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该发票存在异常(比如金额明显超出市场行情),您可以要求提供更正或重新开具发票的机会。 额外支付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实际上只支付了21万元,而开发商开具的发票金额为29万元,那么可能存在一定的误解或者沟通不畅的情况。建议您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和双方的口头约定,如果有任何疑问,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并确保所有的信息都清晰准确是很关键的。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考虑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具体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