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了一个门面,签了五年的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赶我走,我该怎么办?
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您的租赁合同未满五年就提前终止,您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支付违约金。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一定的租金,房东仍然坚持要解除合同,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因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导致您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书面请求,证明合同尚未到期且不存在解除合同的理由,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尽快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如果房东不接受您的诉求,可以与房东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并将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作为参考依据。 请记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先尝试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以避免激化矛盾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