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托管上班,一个月试用期 辞职等找到新老师来接替,中间又上了40天。一共任职70天,接受原托管加盟的托管机构专业培训两天,就这样原托管所要求签的合同内容里面有一条是,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她从事的区域内从事这一行,当时不是很清楚就签了合约,现在我自己打算从事托管行业,合法吗?原托管威胁我说如果现在在她的区域范围从事托管,去学校门口接孩子就提交当初的聘用合约去法庭告我,这样我属于违规了吗?有什么可以避免的吗 谢谢
2024-07-30 00:3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是否需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首先,您的竞业限制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竞业限制期限是否合理。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期限应当合理,不应过长或过短,否则可能导致违反相关法规和道德规范。 双方协商一致。竞业限制协议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而不是单方面制定。 基于上述原因,建议您与原托管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其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具体解释和执行方式。同时,如果您认为该协议存在不合规之处,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有关证据,例如书面协议、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资料,以便于证明自己并非恶意违约。希望这些建议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