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雨天我们在等红绿灯刚准备起步向左边走道路走 还没到白实线可以变道 后面一辆摩托车就在我们左侧摔倒了 车辆没有任何碰撞 对方是骑摩托车的 摔倒了 去医院说是轻微骨折什么的 我们下车看我们的车没有划伤准备走的 骑摩托车的说要上医院不让我们走 于是我们就报了警 交警来了把驾证扣了 让第二天上午九点去交警事故大队 到下午的时候我们双方签了认定书 交警说领导不在没法盖章让我们第二天早上再去拿认定书 结果第二天早上去了对方又反口了 说我们变道导致他们摔倒的 交警就不给我们这个认定书了 说要再调查一次?我们签过字的认定书和驾驶证还能找交警要到吗?
2024-10-30 15:17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签字确认,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无法直接更改或撤销先前的认定结果。 然而,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认定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有其他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自行协商,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请求交警部门重新核查。如果对认定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提起民事诉讼。若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或变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在实际操作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