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侵占事实,有诈骗嫌疑,公安局不予立案,让到法院提起诉讼,像这种情况的刑事案件法院会受理吗?
2025-05-03 19:37您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初步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那么公安机关有权决定不予立案,并且不会受理您提起的民事诉讼。 如果您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或提起申诉。如果经过复议仍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以备将来可能需要时使用。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