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属于工伤,和公司签的无期合同。现在公司要搬厂。公司该怎么赔给我?双倍吗??
2025-09-18 13:13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所描述的情况中,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在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五年以上,因此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工伤认定为“因公受伤”,那么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您工资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