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家,前两天我签约了一套房子,交付了订金,签约当天房东拿了份房产证复印件,上面的土地使用期限2009-2079年,但是这份房东有修改了,实际是1992-2062年,根据合同我有权利说房东违约,目前我还在犹豫买不买房子下来,房东说要我马上决定买不买房,如果我的不确定影响了房东解押时间,导致的违约由我负责。我想问,不谈我追究房东材料作假这事,单单因为我不确定买房不,房东就不解押了,然后时间违约了,这责任我负责?
2024-08-29 03:22在您与房东签订购房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年限进行明确约定,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审查和核实。如果您对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年限存在疑虑,建议您要求房东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件等。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房款并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您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房东提供的虚假信息,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一旦合同被解除,您将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关于房东要求您尽快做出决定的问题,这可能是出于他们自身的时间压力或对您是否能够按时付款的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提出延迟支付剩余款项的要求,并询问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来缓解他们的压力。最终决策应基于您自己的判断和实际情况,包括资金状况、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可能的风险评估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