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经营一家普惠型幼儿园,上星期有个孩子磕到下巴,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家长到来后老师带家长去医院包扎,然后又垫付了医药费500,孩子摔伤是老师就在他身边帮另一个孩子系鞋带,请问我们幼儿园的责任怎么划分,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觉得老师没有过错,家长是不是应该承担一部分医药费,请速回复,谢谢
2025-02-25 16:4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在提供学前教育服务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在本案例中,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并且没有明显过错或违法行为,则可能不承担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学校的管理情况、孩子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此,建议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及处理流程。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