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咨询个消费维权问题,我3月18日在天猫平台的苏宁易购4888元购买了一台苹果8手机,店铺详情页有15天买贵退差价的承诺,到4月1日期间有三次降价,我想咨询的是他们降价了不主动履行承诺退差价给期间买贵的消费者,合不合法?还有当消费者主动要他们退补差价时,商家不顾事实,推脱要消费者举证他们降价证据,有没道理!
2025-06-22 14:00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反馈。您的问题涉及到了合同法中的“无理由退货”条款,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价格变动后是否应退还差额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同时,该法第八条也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在购买过程中已经与商家签订了“15天内买贵退差价”的协议,且商家没有提供任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降价行为是合理的或正当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原价退款,并补偿因价格变化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如果您发现商家未能遵守上述约定,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购物凭证及相关聊天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证据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每一位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祝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