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买的房子因为土地证下不来过不了户,去年9月份和房东签了个合同给房东交了首付房东就把钥匙交给我了,我现在以装修好住进来了,现在土地证还没有下来房东来要钱,商量好了让我给他弄10万,我给弄10弄结果房东又要给弄钱,我说弄不到钱了,房东就威胁说退房,我之前签的合同说过户给钱没说半路给钱,律师老师你说之前我们签的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如果真退房我要求房东还我装修费用可以吗
2024-11-22 18:58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并且房屋已经装修完毕入住,那么您可以向房东主张退还剩余款项。至于装修费用,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付款时间或条件,您可以向房东提出退款请求,但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证明您已支付装修费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东在退房前有权利要求您补偿因无法办理房产过户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间的租金损失等。因此,在协商解决的过程中,建议双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