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我亲戚骑电动车在路上正规行驶,对方骑摩托车逆行,并且后来得知对方属于无证驾驶。两人发生碰撞,当时报了警,车子扣在交警那里,我亲戚也受了伤,但不严重,那人去了医院。但今天交警打电话通知我亲戚拿车,到了交警那里结果被告知那人因为那次交通事故脾脏破裂,已经用了4万多元医疗费,还在住院。交警对我亲戚说,他要承担除一万以上的30%的费用。我亲戚很纳闷,本来自己还是受害者,被撞了还要陪对方钱?想问问各位律师朋友,法律是不是真的有这方面的规定?十分感谢。
2024-09-21 06:57您的亲戚遭受了交通事故并导致脾脏破裂,这确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适用的情况。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人在道路上行驶时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包括不得随意变更车道或逆向行驶。如果一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事故,他们可能会因此承担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30%的责任”,这通常适用于因过失行为造成的伤害赔偿。这意味着如果肇事者(也就是那个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那么他们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赔偿金。但是,具体的比例是多少,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过错。 如果您认为交警的说法是错误的或者存在其他疑虑,建议您与当地的律师联系,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律师可以帮助您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这个过程能够顺利进行,并尽快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