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搬到新家,在这之前前房主已交清之前的物业费,之后的我们也每月缴纳没有拖欠过。今天物业莫名其妙贴了一张律师函在我家大门上要求缴纳2014及2016全年物业费。然而早就缴纳清了在这之前。我是否可以告物业侵权?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告?
2024-12-03 05:00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处理此事。 首先,您可以联系物业公司询问为什么他们认为您应该支付物业费,并提供详细的账单和缴费记录,以证明您的确已经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观点和理由,以及他们是否有权利向您索要未支付的费用。 如果您对物业公司的行为不满或不同意他们的要求,请考虑聘请一位律师帮助您处理此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分析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并代表您在法庭上出庭辩护。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因为这种情况下情绪化的反应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冲突和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以尽量减少双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