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清问一下,我孩子今年16岁,前几天,我孩子和别人问一些小事,他们在上课的时候吵起来了热后打了起来,过来了个老师劝 但他打了我的孩子,和领一个打架的孩子,但那个老师把那个孩子的头打破了,我孩子一指头没打,请问我孩子用不用赔钱。谢谢
2025-07-03 00:2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因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造成了损害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您孩子与他人发生争执并被打伤的情况下,如果该老师的行为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实施的,并且是出于保护学生的安全目的,那么他可能不会对您的损失承担责任。 不过,具体赔偿事宜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过错程度、教师的教育水平以及受伤的程度等因素。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进一步了解事件详情及后续处理情况。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