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外地人四川的 外地户口 上海也没有房子 老公是本地的 有房 现在我们要离婚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孩子我想要 我们协商好孩子跟我 并且每个月提供3000生活费 我要求户口要在他名下 这个要找律师立合同才有效呢 我们自己立合同签字可以吗
2024-12-08 23:58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则该协议将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在没有签订正式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更改协议的内容都是不被支持的。因此,建议您尽快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讨论并明确你们之间的协议内容,以便于避免未来的纠纷。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指导,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